税收数据: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

发布时间:2022-05-24    |    中国税务报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举措,以保市场主体稳就业,会议提出加大政策扶持特别是金融扶持。总体来说,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但相对于我国上亿的小微经营者,这仍是一个需要持续研究的课题。事实上,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银行无法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进行精准识别,且由于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抵押物,银行对小微企业“不愿贷、不敢贷”的情况很普遍。

信贷作为商业银行最核心的业务,最主要的风险是信用风险,即借款人违约导致无法还款的风险。在识别信用风险方面,在国家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下,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税银合作机制,开展“税银互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高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020年4月,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发布信息显示,“税银互动”产品帮助企业获取贷款效果非常明显,整个“税银互动”的贷款余额是5732亿元,同比增长了74%;贷款户数75万户,同比增长了114%。自“税银互动”开展以来,各家银行充分利用税收数据开发了不同的贷款产品。利用税收数据来解决银行“不敢贷”问题的效果是明显的,这主要是因为税收数据在还原企业经营状况和识别信用风险上有独特的价值。

税收数据能比较真实可信地还原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助于银行更好地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在税务申报时,需要附报财务报表,其中资产负债表可有效反映该会计期间的资产质量及资产负债结构,通过总体审视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流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占比,结合行业特性来分析企业的财务结构是否健康。尤其是在国际形势不确定和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当下,资产项目的具体变化更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状态变动,比如应收账款的增长,可能代表企业业务发展迅速,也可能代表迫于经济形势及行业地位,其下游无法如期支付货款导致现金流紧张;又如存货的快速增长,可能代表业务需求旺盛正常增加存货以待后续销售,也可能是消费需求疲软导致库存积压难以销售。此类细化的项目结合其他信息能够为风险识别提供较为有力的支撑。利润表中的数据可以在信贷分析中用来判定企业的盈利质量,除了整体的盈利规模以及利润率外,更重要的是收入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其收入是否来自主营业务,是否可持续。结合财务报表,银行会确定小微信贷中的各项财务指标用来衡量企业的偿债能力,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等。

基于财务报表的信贷分析是用来识别企业财务状况以及偿债能力的主流分析手段,但由于报表的真实性、通用性、大量会计估计等因素,信贷分析所需要的信息会大量游离在报表以外,在信贷决策以前,还需要了解客户当前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的差异性,不能简单地以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的固定值来判定企业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例如皮毛制造企业,行业的特性是每年的第四季度和第一季度都大量购进原材料,经过3个月到6个月才逐渐确认收入,故不能简单判定备料期间企业经营状况变坏或者流动资金紧张,这时候,越是财务报表上反映出流动资金紧张,越显示企业需要资金的扶持。所以,行业性的数据,尤其是制造业及科技型企业,可以帮助银行确定不同行业的风险策略指标,而税收数据本身就具备行业要素。如税务登记基本信息表中有清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中,也涵盖了标准的分类编码。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等信息,都会帮助金融机构识别企业的行业特征。

在金融信贷中,银行除了关心偿债能力外,也会关心偿债意愿的问题。大多数银行已有成熟的贷前准入规则用来鉴别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和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快速变动的当下,不少借款人是在业务下滑、市场竞争形势变动后,才出现偿债能力与偿债意愿的联动下降,在尚未发生还款逾期时,是比较难被发现的,但是偿债意愿的下降会外化为借款人的整体信用下降。这种整体信用下降在税收数据里能动态体现,比如企业的状态,是否变成非正常户,是否有欠税,是否因为未按时进行税务申报或者报送其他资料而被税务机关处罚,或者因为虚开发票、逃税等被稽查,这些情况都可以作为非常有用的风险预警指标。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后续相关文件,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及违反税法行政法规行业处理情况等列为评价指标,将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很好地引导了纳税人维护自身纳税信用。在笔者多年的金融实践中,A级纳税人在信用贷款中的还款履约表现显著好于其他信用等级的纳税人,这也印证了国家税务总局和银保监会所说的“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

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到,要基本建成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近年来,金税三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逐步在全国上线,同时随着发票电子化的改革,我国税收数字化迅速推进,如今的税收数据已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几张税务申报表及财务报表,而是逻辑更完整、细节更丰富、维度更全面的企业经营的数字化指标。“税银互动”作为帮助中小企业纾困的重要举措,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金融科技及大数据的手段,会进一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信用的红利,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发展壮大。(作者崔晓,系浙江网商银行首席经济师)